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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08 06:30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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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鸿儒(记者 黄沛文)06月08日,齐鲁网·闪电新闻10月14日讯捡到手机,想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该怎么还给失主,但最近聊城的一对夫妻,捡到手机非但没还,还利用“免密支付”用别人的钱给自己狂充话费。很快,他们就为自己的“贪心”行为付出了代伕!“我把手机放兜里了,可能兜比较浅,一不留神掉了……”出门在外不慎丢失手机,吕女士找了许久也没找到,便买了新手机、补办了手机卡。可新手机开机后,一连串的银行扣款信息接踵而至,吓得吕女士赶紧报了警。“前前后后一共消费了大概15笔,总消费金额将近3400块钱。”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斗虎屯派出所教导员解凯告诉记者,经过调取银行流水发现,这些钱都是在同一个购物平台上消费的,吕女士登录账号,发现这些钱都被充了话费。不仅如此,平台还显示有20多笔未完成支付的订单,订单里有陌生人的收货信息。而让民警意外的是,经过调查发现,收货人竟然是一名9岁的孩子。“我们找到这个孩子,见面沟通后,确定不是这个孩子操作的,怀疑可能是孩子的家长。”解凯说。原来,张某的妻子捡到手机后,就把手机交给了张某保管。因手机锁屏密码设置简单,张某尝试了几次就解开了锁屏,又看到购物平台开通了500元以下小额免密支付,便动了“贪心”。因涉嫌盗窃罪,张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直到此时,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……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高嵩 郝锐 聊城报道

杜鸿儒(记者 李建弘)06月08日,#endText .video-info a{text-decoration:none;color: #000;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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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网·闪电新闻3月20日讯近日,湖北黄石一男子偶然在街头捡到一部手机,其发现该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,且微信钱包内有近万元余额,顿时心生贪念。他利用手机“免密支付”功能,在多家超市疯狂购物,累计消费数千元。配图与原文无关对此,北京市同创(济南)律师事务所曹群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:首先,该男子捡到手机后并未选择归还或者上交公安机关,而是在发现手机未设锁屏密码后,未经失主同意,多次通过手机支付进行购物消费。该男子的行为明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刷他人财物,已达到法律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标准,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伔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其次,针对拾得遗失物如何处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四条,拾得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人。将他人遗失的手机据为己有,不仅背离了社会公德,而且有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。因此,捡到他人手机或其他贵重物品,应及时归还或上交相关部门,不要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红线。最后,提醒大家应始终设置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,尤其是涉及金融账户和支付信息的手机,务必加强安全防护措施。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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