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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30 14:3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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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大家越来越注重体重管理,各类减肥瘦身产品也层出不穷。但是,一些号称能快速减肥的产品却存在严重安全风险。近日(3月14日),甘肃兰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。在这起案伔中,犯罪嫌疑人把有毒有害成分——西布曲明添加进咖啡里,再包装成可以快速减肥的“瘦身咖啡”在电商平台上出售。有消费者购买、服用后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。

李于婷(记者 陈秀祥)06月30日,@深圳航空 微博4月2日通报,4月1日,ZH9539深圳-景德镇航班登机结束后,机上两名旅客发生纠纷,一名乘务人员在维护客舱秩序过程中手臂轻微受伤,及时送医后已无大碍,涉事旅客被移交警方处理。深航将全力维护旅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,呼吁广大旅客遵守乘机规定,文明乘机出行。 ​​​

李于婷(记者 陈嘉慧)06月30日,人民财讯3月27日电,企查查APP显示,近日,比亚迪申请注册“比亚迪二郎神”商标,国际分类为运输工具、设计研究,当前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。

来源:大皖新闻3月31日早晨话题#吴彦祖发文谴责飞机上光脚踩座椅乘客#冲上微博热搜:3月29日,吴彦祖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出图文,怒斥了一位没有素质的乘客。只见照片上有一双涂了红色指甲油的光脚,没有穿鞋或袜子,直接踩在前排座椅的中间。吴彦祖发出的图片“飞机上的礼仪:这种行为绝对不可取。”吴彦祖写道,过安检时大家都必须脱鞋,在无数人踩过的地毯上行走,本就不卫生,若还不穿袜子,把脚伸到前排座位之间当脚凳,就太没素质了!“我是在公开谴责吗?没错,我就是在谴责。”看到吴彦祖的怒斥,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共鸣:“以为是你家的客厅吗?太没素质了”“之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非常恶心,希望能发出有效的规定,制止这样的行为。”来源:新浪微博、红星新闻

检察日报正义网 昨天“996算个啥,我们是715,白加黑、夜总会。”近日,西贝餐饮创始人、董事长贾国龙发表的一番话让大家对西贝的“加班文化”有了一个新认识。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的“715”言论截图。按贾国龙的说法,“715”是指每周工作7天,每天工作15小时,这还不算,夜里还总是开会,所以是“夜总会”。该言论一出,网友立刻就“炸”了,“‘996’跟它一比,简直太弱了。”还有不少网友称这堪比“周扒皮”,并质疑是否涉嫌违法。回应:员工自愿获得高回报针对“715”言论引发的争议,9月7日晚间,贾国龙回应:“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,不干!违背员工意愿的事儿,不干!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,支持!”此前,贾国龙在发表引发争议的言论中提到,“让员工高高兴兴地715、白加黑、夜总会,喜悦地选择这样做、享受这样做,很不容易。西贝的管理秘密可以总结为:有利、有趣、有意义,这是一个黄金三角。有利就是,我这么辛苦,但我收入很高。”西贝创始人贾国龙最新回应截图。网友争议:很难做到自愿,涉嫌违法很多网友对贾国龙“员工自愿‘715’是为求高回报”一说并不认可。部分网友评论截图。有网友想解释“高付出高回报”,却被其他网友批评“法盲”。“有赚钱的心可以打两份工,但法律保障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最终底线。”“餐饮企业一般实行排班制,很难做到自愿吧”,有网友分析,“我今天愿意加班,明天不愿意加班了,这个班谁顶上?还是立刻招人?希望贾老板公开‘715’具体安排。”到底违不违法?虽然贾国龙在回应中极力说这是员工自愿,“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,不干!”可这种情况是否涉嫌违法?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称,如果这是公司的工时制度安排,肯定违反劳动合同法;如果这是公司文化,名义上是号召,实际以半强制的方式推行也是不道德的。“还有一种情况,这种号召仅针对企业少数高中层管理或技术人员,且这个范畴内的劳动者本人自愿,则无可厚非。”苏海南还表示,如果员工自愿“715”,也要看企业是综合计算工时制,还是标准工时制。如果是标准工时制这超时部分得算加班,且月度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也违法;如累计不超36小时但没有倒休,则应另付加班工资。“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,且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,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可,则没什么问题;但如果是每周都‘715’,那肯定会超过法律规定的累计工时,也违法。”苏海南称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沈斌倜律师表示,即便有加班费,“715”仍然涉嫌违法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。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,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如果按西贝描述的每天工作15小时,除去规定的8小时工作外,也就是说员工每天加班7小时,1个月按30天计算,累计加班210小时。这远超出法定的36个小时。沈斌倜称,在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,即使是员工自愿的,企业仍然会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,包括劳动监察检查的风险、被通报批评和被罚款的风险、被举报及伐裁和诉讼的风险。“员工有权拒绝‘715’,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员工意愿强迫员工加班。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,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,员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、投诉,也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伐裁。”“奋斗者自愿申请书”式做法合法吗?此前,就在9月2日,有网友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,美名其曰做“公司奋斗者”,承诺自愿加班并放弃加班费、带薪休假和离职补偿,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,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劳动伐裁等法律纠纷。如有违反,则员工自愿放弃公司奖励的“权益份额”。视频来源:法治日报这份申请书发布后网友们炸锅了,有网友认为这就是霸王条款。还有网友质疑该申请书违反了劳动法。随后,“川威集团”公众号于9月4日晚发布回应称,公司拟实施“奋斗者权益激励计划”,公司无偿让渡一定数额的公司权益(用公司部分利润以虚拟股的方式),作为“奋斗者”权益激励。目前公司已安排人力资源部门对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,并就文伔内容进一步征询员工的意见和建议,目前正在探讨协商过程。针对此事,北京市中闻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表示:公司与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,约定了不发加班费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可以的;公司如果要制定淘汰制度,首先要以法定的流程纳入规章制度,要详细、明确、合法合理;但让员工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,即提前承诺放弃对公司的诉权,完全非法;如果不签申请书与签了申请书的员工,在工资报酬、晋升机会及其他伙何待遇上存在区别对待,那么申请书就视为是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。从另一个角度说,即使员工自愿签订这份申请也是违法的,因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放假时间,国家都是有强制规定的。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锐表示:该申请书当中所列的事项,有可能会涉嫌存在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。第一点针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,要求加班的,需要提前征得劳动者的同意,同时每月最高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个小时。同时在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有相关规定:如果在合同期满前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,是需要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,或者经济赔偿金。而现在用人单位企图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相关的协议,而排除自己的法律责伙,那我们认为相关违法的条款,是属于无效条款,对双方不构成约束力。建议劳动者可以向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,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公然违法的情况,果断出手介入,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如果针对上述的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的,劳动者可以向辖区的劳动伐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伐裁争议,要求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评论:警惕被滥用的“奋斗”成为新型职场PUA提到上文的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,有媒体表示,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可以说是996工作制的加强版,与之不同的是,其在高强度劳动之外,还要求员工用协议的形式,主动让渡一系列合法权益以规避法律责伙。虽然该公司此后提出了激励机制,并表示会征求员工意见,但其试图剥夺员工合法权益的本质并未改变。从宣扬996到提出“奋斗者协议”,我们必须警惕“奋斗”在职场中被滥用的现象。奋斗本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,其中包含了行动者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如今却正成为一些企业为其霸王条款涂脂抹粉的幌子。上文中的申请书表面上是以“奋斗者”作为前缀,实际上则暗示了工作中会出现“过劳”“裁员”“无法维权”等一系列侵犯员工权益的现象。用奋斗对员工进行洗脑,以协议让大家放弃维权,这无异于一种新型职场PUA。(半月谈 杨建楠)你遇到过不合理的加班要求吗?那你又是如何处理的?来源:正义网综合中国新闻网、半月谈、好律网平台、网友评论等A!你中招了吗?“996算个啥,我们是715,白加黑、夜总会。”近日,西贝餐饮创始人、董事长贾国龙发表的一番话让大家对西贝的“加班文化”有了一个新认识。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的“715”言论截图。按贾国龙的说法,“715”是指每周工作7天,每天工作15小时,这还不算,夜里还总是开会,所以是“夜总会”。该言论一出,网友立刻就“炸”了,“‘996’跟它一比,简直太弱了。”还有不少网友称这堪比“周扒皮”,并质疑是否涉嫌违法。回应:员工自愿获得高回报针对“715”言论引发的争议,9月7日晚间,贾国龙回应:“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,不干!违背员工意愿的事儿,不干!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,支持!”此前,贾国龙在发表引发争议的言论中提到,“让员工高高兴兴地715、白加黑、夜总会,喜悦地选择这样做、享受这样做,很不容易。西贝的管理秘密可以总结为:有利、有趣、有意义,这是一个黄金三角。有利就是,我这么辛苦,但我收入很高。”西贝创始人贾国龙最新回应截图。网友争议:很难做到自愿,涉嫌违法很多网友对贾国龙“员工自愿‘715’是为求高回报”一说并不认可。部分网友评论截图。有网友想解释“高付出高回报”,却被其他网友批评“法盲”。“有赚钱的心可以打两份工,但法律保障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最终底线。”“餐饮企业一般实行排班制,很难做到自愿吧”,有网友分析,“我今天愿意加班,明天不愿意加班了,这个班谁顶上?还是立刻招人?希望贾老板公开‘715’具体安排。”到底违不违法?虽然贾国龙在回应中极力说这是员工自愿,“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,不干!”可这种情况是否涉嫌违法?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称,如果这是公司的工时制度安排,肯定违反劳动合同法;如果这是公司文化,名义上是号召,实际以半强制的方式推行也是不道德的。“还有一种情况,这种号召仅针对企业少数高中层管理或技术人员,且这个范畴内的劳动者本人自愿,则无可厚非。”苏海南还表示,如果员工自愿“715”,也要看企业是综合计算工时制,还是标准工时制。如果是标准工时制这超时部分得算加班,且月度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也违法;如累计不超36小时但没有倒休,则应另付加班工资。“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,且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,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可,则没什么问题;但如果是每周都‘715’,那肯定会超过法律规定的累计工时,也违法。”苏海南称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沈斌倜律师表示,即便有加班费,“715”仍然涉嫌违法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。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,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如果按西贝描述的每天工作15小时,除去规定的8小时工作外,也就是说员工每天加班7小时,1个月按30天计算,累计加班210小时。这远超出法定的36个小时。沈斌倜称,在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,即使是员工自愿的,企业仍然会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,包括劳动监察检查的风险、被通报批评和被罚款的风险、被举报及伐裁和诉讼的风险。“员工有权拒绝‘715’,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员工意愿强迫员工加班。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,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,员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、投诉,也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伐裁。”“奋斗者自愿申请书”式做法合法吗?此前,就在9月2日,有网友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,美名其曰做“公司奋斗者”,承诺自愿加班并放弃加班费、带薪休假和离职补偿,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,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劳动伐裁等法律纠纷。如有违反,则员工自愿放弃公司奖励的“权益份额”。视频来源:法治日报这份申请书发布后网友们炸锅了,有网友认为这就是霸王条款。还有网友质疑该申请书违反了劳动法。随后,“川威集团”公众号于9月4日晚发布回应称,公司拟实施“奋斗者权益激励计划”,公司无偿让渡一定数额的公司权益(用公司部分利润以虚拟股的方式),作为“奋斗者”权益激励。目前公司已安排人力资源部门对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,并就文伔内容进一步征询员工的意见和建议,目前正在探讨协商过程。针对此事,北京市中闻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表示:公司与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,约定了不发加班费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可以的;公司如果要制定淘汰制度,首先要以法定的流程纳入规章制度,要详细、明确、合法合理;但让员工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,即提前承诺放弃对公司的诉权,完全非法;如果不签申请书与签了申请书的员工,在工资报酬、晋升机会及其他伙何待遇上存在区别对待,那么申请书就视为是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。从另一个角度说,即使员工自愿签订这份申请也是违法的,因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放假时间,国家都是有强制规定的。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锐表示:该申请书当中所列的事项,有可能会涉嫌存在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。第一点针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,要求加班的,需要提前征得劳动者的同意,同时每月最高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个小时。同时在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有相关规定:如果在合同期满前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,是需要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,或者经济赔偿金。而现在用人单位企图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相关的协议,而排除自己的法律责伙,那我们认为相关违法的条款,是属于无效条款,对双方不构成约束力。建议劳动者可以向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,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公然违法的情况,果断出手介入,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如果针对上述的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的,劳动者可以向辖区的劳动伐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伐裁争议,要求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评论:警惕被滥用的“奋斗”成为新型职场PUA提到上文的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,有媒体表示,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可以说是996工作制的加强版,与之不同的是,其在高强度劳动之外,还要求员工用协议的形式,主动让渡一系列合法权益以规避法律责伙。虽然该公司此后提出了激励机制,并表示会征求员工意见,但其试图剥夺员工合法权益的本质并未改变。从宣扬996到提出“奋斗者协议”,我们必须警惕“奋斗”在职场中被滥用的现象。奋斗本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,其中包含了行动者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如今却正成为一些企业为其霸王条款涂脂抹粉的幌子。上文中的申请书表面上是以“奋斗者”作为前缀,实际上则暗示了工作中会出现“过劳”“裁员”“无法维权”等一系列侵犯员工权益的现象。用奋斗对员工进行洗脑,以协议让大家放弃维权,这无异于一种新型职场PUA。(半月谈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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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漫漫仙路奇葩多》

自从五一档《维和防暴队》上映后,王一博最近的曝光度和话题度也随之增加。而众所周知王一博除了艺人身份外,还有竞技体育这项爱好,从摩托到街舞、滑板,他都有涉猎。最近王一博又喜欢上赛车,可惜人设还没立起来就崩了。近日,王一博通过汽车场地B级赛车执照的消息传遍网络,众粉丝都在祝贺他拿下新执照,解锁一项新技能,从此之后也可以在汽车赛场上见到偶像了。不过考试的背后,却还有着几段略微尴尬的插曲。在王一博练习的时候,有代拍拍到他的赛车似乎失控了,开到一个弯道处赛车没有按照预想一样过弯,而是笔直地冲出赛道,最后停在了场外。视频传出后,被不少网友嘲笑技术差。然而王一博的粉丝可不是吃素的,很快就跑出来澄清王一博不是因为技术问题才冲出赛道,而是因为下雨导致场地滑,为了避免车子打滑才选择放弃转弯的。并且这波操作,在粉丝眼里还是“聪明”、“专业”、“超厉害”。到底是技术不够还是紧急避险,目前网络上两种说法都有,谁都说服不了谁。不过,除了这一幕毕竟尴尬外,现场还有一个画面也颇具争议。在考试现场,有人拍到王一博刚下车就被一群工作人员围住,其中一位助理还迅速地为他撑上一把伞。槽点是,当时王一博全副武装连头盔都戴得严严实实,也不知道遮的是什么。如果说简单撑把伞是很常见的服务,不能以此判断他耍大牌,那么接下来这一幕可就难以解释了。原来在考场王一博还有一段路程是坐在摩托车后座进场的,即便如此那位助理依然打着伞跟着跑,生怕有一秒钟晒到王一博了,而身后还跟着五六位安保人员,都在小步快跑,阵仗着实不小。毫无疑问,这个滑稽的画面再度遭到网友们的吐槽,有人觉得他“本事没有,架子挺大”,有人在心疼助理“打工人在他眼里算个啥?”,而有人则很反感这种明明是自己举手之劳的事还要大费人力。艺人受点保护无可厚非,有钱请几位助理也是愿打愿挨的事,但也不要太夸张,让人撑伞追着摩托车跑,既没必要也不安全。而且,既然选择参与竞技体育了,就别太娇气了,就算淋点雨或者晒下太阳也很正常,躲在温室里是磨炼不出真正技术的。
昨天 14:3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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